第一条 为实现神农田园“打造自己人的特供”宗旨,确保生产过程严格遵守有机生产标准,确保所有产品符合安全、健康要求,确保会员真正享有安全农产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神农田园会员安全质量监督委员会(简称“会员安监委”、或“安监委”)是代表神农田园全体会员,对生产团队的生产活动进行安全质量监督的常设机构。
第三条 由会员自荐或推荐产生安监委员候选人,经全体会员表决通过组成安监委。
安监委由13名会员代表组成,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由1名安监委委员兼任秘书长,负责召集委员履行职责。
第一届安监委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经会员表决通过后产生。在会员未募集齐之前,在筹备组组织下履行安监委职责。
第四条 担任安监委员的条件:
(一)加入神农田园成为会员;
(二)为人公道正派,做事认真负责;
(三)志愿为会员服务。
第五条 安监委的职责:
(一)监督生产团队的生产过程是否符合有机标准;
(二)监督生产团队限期纠正不符合有机标准的生产行为;
(三)监督生产团队充分披露生产信息;
(四)向会员报告监督过程和结果;
(五)建议生产团队对严格遵守有机标准的生产者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对严重违反有机标准的生产者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开除处分;
(六)向会员解释有关安全质量问题。
第六条 安监委员的职责:
(一)勤勉、负责地实施安全质量监督;
(二)每年至少参加10次现场监督,每月至少在网上查看10次现场监控视频;
(三)根据安监委的安排起草监督报告;
(四)搜集会员对安全质量问题的意见。
未能完成上述监督职责,经安监委提出改正意见仍然不能履行职责的,或者因故长期难以完成监督职责的,由安监委向全体会员提出免职建议。
第七条 安监委实施监督的方式:
(一)听取生产团队对保障安全质量的报告;
(二)不定期到生产现场对生产者的生产过程是否符合有机生产标准进行监督;
(三)查阅生产日志;
(四)通过神农田园网站查看生产现场的即时视频;
(五)通过神农田园网站搜集会员意见,向生产团队提出整改意见;
(六)其他合适的监督方式。
第八条 监督结果及公开:
(一)安监委每月出具一份客观、真实、具体的监督报告,并在神农田园网站公开;
(二)安监委员可以将实施监督的情况发布在神农田园网。